这是一本讲刑法的,但我觉得更像一本哲学书。
刑法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。
法律永远是一种平衡的艺术。
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行为本身是正当的,而且通常能带来好的结果。
权利导致腐败,绝对权利导致绝对腐败。
任何犯罪都必须要有行为,如果没有行为就不是犯罪。
你会发现,对于任何一个法律问题,至少都会有三种观点:正说、反说、折中说。
我们人类所有的思考其实都是建立在相信的基础上,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对权威的相信。
道德本来就不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幸福,而是教导我们如何使自己无愧于幸福。
这个时代缺的不是完美的人,缺的是从心里给出真心、正义、无畏和同情。
罗老师在最后给了6点建议:
不要做:
控制内心的张三,你无法避免心动,但千万不要行为。
不要有知识的优越感,追逐知识只是让我们承认自己的无知。
学习法律不是钻法律的漏洞,而是真正认定法治的信念。
坚持做:
- 坚持阅读;人类所有的天才都是在前一个天才基础上稍微迈了一步,从这个角度而言,我们几乎没有原创性的观点,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阅读。
- 思想与行为并存,我思并不代表我在,我动方能印证我存。
- 从爱抽象的理念转向具体的人的爱,我们无法成为伟大的人,但我们可以心怀伟大的爱,做细微的事情。